学院公告

2024年媒体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阅读:27194 发布于:2023-10-10 17:42

       一、招生规模

2024年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为17名。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采用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三、选拔方式

我院实行学科统一招生,即统一招生、择优录取,入学后再确定导师。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成绩有效期在5年之内,即2018年9月后取得的成绩):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

(2)TOEFL iBT ≥ 90分(不含家庭版托福);

(3)IELTS学术类 ≥ 6.0分(不含IELTS Online);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5)参加“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第(1)至(4)条要求者,可在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日报名,选择参加计划于2024年3月9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具体安排以研招网后续通知为准;届时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举行,将另做安排),成绩达标者可进入学院博士报名的后续流程。

5.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满足学院规定的学术性条件和要求之一者优先

A.硕士毕业学校属于国内重点院校(如双一流学校或双一流学科)者;

B.取得国外优秀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C.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需提供翔实证明材料)。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GPA不低于3.6,且发表论文1篇以上,刊物等级需达到CSSCI;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得到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3)博士报考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属于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2月1日(第一批)或2024年3月15日至4月20日(第二批,如有);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博士生统一秋季入学。


六、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寄达出)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提交原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无需寄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9.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媒体与传播学院大楼B102教务办公室(请标注:2024年博士申请材料,EMS或普通快递可达,请勿使用同城闪送)

 

七、报名费用

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八、录取

1.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进行,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分别在2024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如有)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

 

九、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信息公开网gk.sjtu.edu.cn查阅。

2.奖助学金。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等。

 

十一、学生住宿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说明

1.申请“少民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将由学校在2024年4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决定进入学院的申请考核流程名单,请及时关注。

2.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4.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5.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6.未尽事宜以我校2024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1.媒体与传播学院教务办公室   邮件:wangxl@sjtu.edu.cn   电话:021-34204265

2.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件:yzb-bs@sjtu.edu.cn 电话:021-34206123

 

附件:2024年新闻传播学博导名录

附件:2024年新闻传播学博导名录.xlsx


上一篇:会议延期公告